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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」第三條及第六條附表,業經本府108年12月31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5815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修正條文及附表一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9/12/31
發文日期:2019/12/31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082905815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」第三條及第六條附表,業經本府108年12月31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5815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修正條文及附表一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(雲林縣衛生局除外)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雲林縣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
  • 雲林縣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及收費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附表